妻子私自将大额财物赠与他人,丈夫是否有权要回? |
来源:驰坚 发布时间:2016/3/3 点击数:1129 |
张某之妻李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,私自将夫妻二人存款6万元给其弟弟,以助其弟弟出国游玩,并且叮嘱其弟弟,不可让其姐夫知晓。天不遂人愿,纸包不住火,张某终知道此事,对妻子该行为极为不满,二人因此吵架甚至“动用武力”。后张某向其妻弟索要,明确表示自己不知道此 事,夫妻共同财产且数额这么大,其姐姐一人擅自处置的行为无效。张某的这笔钱可以要回吗?
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,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。最高法院发布的《婚姻法解释一》规定: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,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以意思表示的,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。本案中,李某瞒着张某把钱送给其弟弟,其弟弟也明知道其姐姐把钱送给自己没有和其姐夫商量,因此,赠与行为无效,张某可以要回这笔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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