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超
职务:
主任律师
业务领域:
诉讼、仲裁法律服务
刘超律师:北京驰坚律师事务所发起合伙人、主任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擅长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经济纠纷,经济犯罪辩护,房地产,影视维权等诉讼和非诉讼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,熟悉影视行业,熟悉互联网行业、具备承办传统和新型案件的能力。在房地产、经济犯罪辩护、经济纠纷、企业运营法律风险防范有着丰富的经验与显著的业绩。迄今为止,刘超律师亲自办理及参与过的各类案件2000余起,担任过多家知名企业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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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 | |
刘超律师: 北京驰坚律师事务所发起合伙人、主任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。擅长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经济纠纷,经济犯罪辩护,房地产,影视维权等诉讼和非诉讼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,熟悉影视行业,熟悉互联网行业、具备承办传统和新型案件的能力。在房地产、经济犯罪辩护、经济纠纷、企业运营法律风险防范有着丰富的经验与显著的业绩。迄今为止,刘超律师亲自办理及参与过的各类案件2000余起,担任过多家知名企业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。
【律师格言】
伟大的律师为真理不畏强权,为公道敢于抗争,对立法、司法能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议。伟大的律师必定光明磊落,胸怀坦荡。他努力奋斗的不是为名利,更非为一已私利,而是为国家、为民族、为社会全体成员的根本、长远利益而奋不顾身。
【业务领域】
房产纠纷、经济纠纷及刑事犯罪辩护、企业运营法律风险防范,影视维权
【社会职务】
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研究员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外导师、北京市工商联新街口商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会员
【部分经典案例】
刑事案件(部分选摘)
1、股东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案 2、挪用公款案 3、保险诈骗案 4、危险驾驶案 5、走私普通货物案 6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7、集资诈骗案 8、抢劫罪 9、非法经营案 10、强奸罪 11、非法拘禁 12、绑架 13、强制猥亵 14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5、诈骗案 16、影视维权案 17、涉黑涉恶数罪为了文案美观不再列举。。。
【联系方式】
律师执业证号:11101200911319646
电话:010-82226599 传真:010-82226599
手机:139102392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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