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猥亵少女被“发照片”通缉反告警方侵权!什么操作? |
来源:驰坚 发布时间:2019/8/31 点击数:844 |
济南一男子庄某猥亵少女被监控拍下,警方在新媒体平台上公开发布其个人信息进行全城通缉。庄某被抓获后,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庄某认为,在自己已受处罚后,警方仍未将新媒体平台上的案情信息删除,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,于是将警方告上法庭,并索赔10万元精神抚慰金。法院一审认为庄某与公安机关并非平等主体,依法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,决定对庄某起诉不予受理,庄某不服提起上诉,今年7月法院终审维持原裁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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