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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在监狱服刑,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?

来源:驰坚    发布时间:2016/3/3  点击数:1311
原告:杨某,女。
    委托代理人刘超,北京驰坚律师事务所
    被告:王某,男,在北京某监狱服刑。
    原告与被告于2010年2月结婚,被告经常以出差为借口常年不在家,自结婚以后,双方一直分居生活。双方分居期间,被告在外地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,没有尽到夫妻间的忠实义务,严重损伤了夫妻感情。另,因被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被北京市**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,无和好可能。
法院认为,原、被告婚后初期感情尚可,后因常见分居,夫妻感情建立存在了一定的阻碍,未真正的深化、加深。更是由于被告被法院判处八年有期徒刑,夫妻间的感情荡然无存,夫妻感情彻底破裂,故可以准许原、被告离婚。
    我们认为,夫妻间相互忠诚、扶持、照料是基本的夫妻义务,应当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。本案中,原、被告自婚后,被告经常性借口外地出差,双方不但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,也没有对夫妻间日常生活尽到应尽的义务。夫妻感情本来就很脆弱,加之被告实施违法犯罪等行为,被北京**区人民法院判处八年有期徒刑,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。法院准予原、被告离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,符合婚姻法的主旨。
 
2016.2.25
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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